
近来,烟台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举办第2次全体会议,陈述内容中提出为提高市民文明本质和开展壮大葡萄酒工业,2020年将拟定《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法令》和《烟台葡萄酒产区维护法令》。
《法令》的拟定,是对葡萄酒品牌的知识产权维护,更是促进葡萄酒工业经济可持续开展的维护机制,避免无序竞赛的一种标准办法。
实际上国家早就为葡萄酒工业高质量开展拟定了一系列关于葡萄酒的科学工业规划,1984年公布了第一个葡萄酒产品标准《葡萄酒及其实验办法》(QB921-84);
1994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葡萄酒》国家标准(GB/T15037-1994),原国家轻工业部废除了《葡萄酒及其实验办法》标准(QB921-84),公布了《半汁葡萄酒》(QB/T1980-1994)和《山葡萄酒》(QB/T1982-1994);
2002年为了应对其时的商场紊乱,标准、整理商场上假冒伪劣,出台了《我国葡萄酿酒技术标准》与《葡萄酒出产办理办法》;
2006年12月1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了新修订的《葡萄酒》国家标准(GB15037-2006),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由引荐性国家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志着我国与国外葡萄酒产品的全面接轨。
一些葡萄酒产区政府也纷繁出台鼓舞葡萄酒工业高质量开展的区域工业方针,大力推动了葡萄酒工业的开展。如宁夏回族自治区专门出台了《贺兰山东麓葡萄工业园区管委办公室、自治区财务厅关于印发立异财务支农办法加快葡萄工业高质量开展的扶持方针暨施行办法的告诉》(宁葡委办发〔2016〕13号)。
烟台先后整理修订了《烟台酿酒葡萄栽培标准》、《烟台葡萄酒标准》、《烟台葡萄酒工艺标准》、《烟台葡萄酒庄办理标准》和《烟台葡萄酒地舆标志维护施行细则》等标准标准。
有专家以为,我国葡萄酒工业高质量开展已经由加快速度进行开展期进入战略调整期,在国家以及各葡萄酒产区政府加快建立健全严厉的职业准入准则和标准系统以及葡萄酒质量监督标准下,我国葡萄酒工业必能科学有序开展。












